铁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
1.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览表
费用发生地 | 定点医院等级或发生状况 |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(元/首次) |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(元/二次及以后) | 统筹基金报销(依照年龄比支付) | 个人自付比例 | ||
在职 | 退休 | 在职 | 退休 | ||||
A.市级统筹范围内及异地安置人员 | 一级医院 | 300 | 100 | 85% | 90% | 15% | 10% |
二级医院 | 400 | 200 | 85% | 90% | 15% | 10% | |
三级医院 | 500 | 300 | 85% | 90% | 15% | 10% |
2.药品费用报销比例
药品分为甲类、乙类和丙类三种,即甲类报销比例为在职85%、退休90%;乙类先自付8%、15%、20%(依照药品种类而定),再按照在职85%、退休90%的比例报销:丙类不予以报销。
3.材料费用报销比例
(一)材料费用在100元以下,先自付5%,然后按照在职85%、退休90%的比例报销。
(二)材料费用在100—1000元以内,先自付15%,然后按照在职85%、退休90%的比例报销。
(三)材料费用在1000—2000元以内,先自付30%,然后按照在职85%、退休90%的比例报销。
(四)材料费用在2000—3000元以内,先自付40%,然后按照在职85%、退休90%的比例报销。
(五)材料费用在3000元以上,先自付50%,然后按照在职85%、退休90%的比例报销。
4.检查费报销比例
住院期间百元以内仪器检查费用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85%、退休职工90%,百元以上仪器检查费用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8%,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72%。注:经门诊超百元大型仪器检查后,3日内确需住院治疗,且与住院疾病相关的大检可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,即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8%,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72%。
5.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
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7.9万元,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。